安全瓦检员管理制度安全瓦检员管理制度1、按规定时间参加班前会,每迟到一次罚款 10 元,不参加班前会不准上班。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瓦斯检查制度。3、安全瓦检员有事必须向领导请假,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 50 元。4、每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 26 天,否则不得奖金。5、认真检查工作地点的瓦斯,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放炮前后要认真做好瓦斯、炸材记录。若出现漏检、假检、漏报、放炮后炸材记录不祥、发现风筒破损、脱节未能及时修补、处理、查出隐患不认真处理,查出一次罚款 50 元。6、工作面出现空帮、空顶、支护不到位、瓦斯超限作业,采、掘、机、运、通职工违章作业视而不理的,发现一次罚款 50100 元。7、巡检人员在本班内要对井下各巷道及所有作业地点进行巡回认真的隐患排查,能处理的立即组织人员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因玩忽职守,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一经查出每次罚款 50100 元。8、不准在矿区内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无事生非,发现一次罚款 200元,二次发现开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