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煤监区乳化液泵站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采煤监区乳化液泵站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采煤监区乳化液泵站司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对采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必须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一、岗位职责一、岗位职责第 1 条泵站司机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 2 条熟悉泵站设备结构、性能及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熟练操作泵站设备。第 3 条开泵前必须检查泵站油位、螺丝及管路是否正确,泵站运转过程中,经常检查工作压力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 4 条保持泵站周围清洁卫生,如泵站上方有淋水时,必须采取措施,避免
2、受潮。第 5 条发生故障或事故时,要及时处理和汇报,不得隐瞒事故。第 6 条不准随意开、停泵,工作中要与其他工种搞好协作,保证设备运转正常。第 7 条乳化液配比符合要求。第 8 条经常检查工作地点安全状况,杜绝“三违”,搞好自主保安。二、岗位追究二、岗位追究第 9 条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给予采煤监区乳化液泵站司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他人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隐患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第 10 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采煤监区罚款、扣分直至加刑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调查现场的。第 11 条采煤监区乳化液泵站司机对泵站的各项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第 12 条泵站损坏、工作压力不够、乳化液配比不符合要求,泵站发生故障不及时处理或汇报的,乳化液泵站司机负直接责任。第 13 条对于上述所负责任,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采煤监区乳化液泵站司机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