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科科长职责安全科科长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单位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矿山的安全管理及监督工作。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公司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负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做好安全宣传。3、组织制定、修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的完成情况。5、在基建(工程)设计、施工单位(部门)组织下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
2、安全健康技术要求。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或要害设备)安全监督工作。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8、对各种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9、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其它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10、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等的发放及管理办法,并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合理使用情况。11、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全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12、负责对全公司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违章者,提出奖惩意见。13、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1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技术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1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指导各部门安全工作,定期(每月 14 日)召开安全会议。16、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