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定价考核办法补充规定讲解了为了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创建无隐患现场环境和无违章员工队伍而制定的具体考核办法。该文件明确了考核范围为公司所属矿井、宏盛公司、运销公司、洗选分公司及物资分公司的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考核方法由各业务职能部门根据检查情况对照标准提出意见,经汇总审核后从工资中扣除罚款。对于井下部分的A类隐患,如采掘运方面存在空顶作业或前探支护失效等问题,一通三防方面有通风系统不合理或瓦斯超限作业等情况,机电方面出现电气失爆或设备保护设施缺失等情形,以及防治水和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将对集体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B类隐患则包括采掘运中的局部支护不到位、一通三防里的监测监控传感器调校不及时、机电方面大型设备不完好等,也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扣罚。安全生产隐患定价考核办法补充规定适用于煤矿及相关矿业企业,尤其是那些设有矿井、洗选、运销和物资供应等部门的企业。它主要针对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特别是副总工程师以上的领导层。这些人员需要承担起确保企业内部各个生产环节符合安全规定的职责,通过严格的考核机制促使他们更加重视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