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器材库管理规定讲解了炸药、雷管等爆炸器材的严格管理制度,确保操作安全和生产顺畅。该规定强调了劳动纪律的重要性,明确了当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交接班需在井下进行,并且必须双岗值班,特殊情况由班长临时调整。为保证生产不受影响,规定中指出要按时发放炸药、雷管,并做好领用、消耗、退库的记录工作,确保账卡物相符,实现班清日结月汇总。手持机作为重要工具,其使用和保管也受到重视,要求准确采集入库和发放的雷管编号,损坏或丢失需按原价赔偿。此外,进入库房的权限仅限于当班带工队长(爆破员)及开拓工区爆破员,其他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背药人员需在栅栏门外等候。卫生管理同样重要,每班负责打扫一次,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炸药和雷管按规定数量整齐码放。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每次罚款100元,矿方查出则加倍处罚。爆炸器材库管理规定适用于矿山企业中的爆炸器材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包括负责炸药、雷管等爆炸物品的管理员、带工队长(爆破员)、开拓工区爆破员以及其他涉及爆炸器材库管理的岗位人员。这些规定有助于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安全标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有助于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减少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