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煤队队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采煤队队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1、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指令等,在矿长领导下,对本队及所辖范围的安全生产等工作负直接责任。2、根据矿总体安排,组织落实安全目标管理。3、负责建立健全本区队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并贯彻落实,使区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4、参加新工作面投产前的验收,对不合格工程、设备、安全设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接受、生产。5、新工作面投产前,组织工人学习作业规程,对考试不及格者不准安排上岗。6、认真贯彻执行学习初次放顶,结束回采,过断层、过老空等安全技术措施,并现场跟班指挥。7
2、、经常深入现场,掌握采面安全生产动态,遇到地质变化,发现顶底板异常等问题,组织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8、组织每旬一次的安全分析会议,月底进行总结,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活动。对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限期解决。9、按照质量标准,检查验收工程质量,对不合格工程令其返工。10、充分利用班前会等时间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全面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和自主保安能力。11、发生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并参加事故追查和讨论,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制订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12、熟悉并组织学习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明确处理各类灾害事故时的职责和对策。13、关心职工生活、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法,经常深入职工宿舍与职工谈心交朋友,了解掌握职工思想动向,帮助解决职工在生产、生活中遇到实际困难和思想问题。14、积极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