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安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安环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骨干,是各级领导在安全生产中的参谋和助手。要协助各级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积极学习和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令、法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监督检查生产单位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2)经常下厂进行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协助解决问题,特别是对各车间生产中的关键部位、关键设备的安全状况要随时掌握。对存在问题要督促改进,遇有紧急不安全情况及重大隐患时,有权令其停止生产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3)指导各厂安全员的工作,组织安全员学习,积极做好遵章守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注意发现和总结推广各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本系统安全工作水平。(4)做好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和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建立安全检查隐患制度,并按整改期限检查整改情况。(5)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学习,按时参加协作组的会议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