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副总工程师工程质量责任制安全副总工程师工程质量责任制第一条: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副矿长抓好本单位的质量标准化工作。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质量为本”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的政策和指示。第三条: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质量标准化动态,从技术上不断改进和加强“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等的质量标准化工作,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第四条:对于本单位存在的重大的质量标准化问题,要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研究,以便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解决。第五条:督促所属单位和部门建立健全有关质量标准化的规章制度,对于重大的规章制度要组织或参加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