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协助矿长、总工程师组织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以及上级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安全生产。代行矿总工程师职责,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常向矿长和总工程师汇报分管的安全技术工作的进展情况。2、根据全矿技术工作总体部署,研究和掌握全矿安全技术工作的发展规划、发展方向、主要技术,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3、领导安全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对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安全隐患的处理方案和设计,组织编制和贯彻执行安全技术管理文件,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处
2、理日常安全技术管理问题。4、参加审查全矿的远景发展规划、工程设计、盘区设计、矿井改扩建设计、年度生产计划、安技措计划和落实安技措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并组织安技措工程的验收和试生产。5、协助总工程师领导安全技术工作,经常检查和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和修订安全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规章制度。6、协助总工程师,及时掌握本行业安全技术工作的技术发展动向、发展趋势,领导分管范围内的技术革新、安全技术的推广应用,总结评议,组织技术交流、技术协作和各项科研活动。7、负责事故追查的技术分析,参加事故现场调查,分析原因,追查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总结矿井安全生产的教训,得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负责制定实现安全生产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8、制定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工作制度,编制和修订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实施细则,提出奖惩措施。结合生产实际参与组织安全质量检查,总结分析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方面的问题,并组织和督促生产区队、班组对已经“三定”的问题进行落实。9、协助总工程师参与对工程技术人员、区队干部和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和操作水平,协助总工程师参与对工程技术售货员的培养、考核、选拨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