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及治理的安全技术规定讲解了煤矿行业对于“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火、防尘)重大安全隐患的具体认定标准。该规定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文件,详细列出了通风专业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包括超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实施防突出措施、高瓦斯矿井未建立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自燃发火严重且未采取有效措施以及使用明令禁止的设备工艺等具体情形。针对上述问题,规定还明确了治理这些隐患的技术措施,如要求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具体内容、资金、期限、作业范围等方面,并强调在治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的安全技术措施,例如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合理布置生产头面、配备足够瓦斯检查员等。“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及治理的安全技术规定适用于煤炭开采企业及其相关监管部门。它为煤矿企业在日常生产运营中提供了明确的安全管理标准和技术指导,帮助识别并处理潜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防止因通风不良、瓦斯爆炸、煤层自燃等问题引发的事故。同时,也适用于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监督审查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时作为重要依据,确保煤矿企业遵守相关规定,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