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监部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监部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在安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部行政领导及技术指导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二、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对其分管范围的安全技术和培训工作全面负责,是本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三、每月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安全检查工作,用“三定表”,隐患通知单等形式,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隐患和问题,并监督、检查、落实其执行情况。四、审批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全矿的安全管理制度。五、负责全矿质量标准化验收的组织工作。参加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六、监督施工单位在安措工程中安全资金的使用。安技
2、措工程完工后,参加竣工验收。七、负责组织对“三违”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管理。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降低三违率,利用多种形式搞好安全知识教育,做好安全基础工作。八、参加安全工作会议,组织每周的安全例会,并做好记录。同时组织检查各队“两会”活动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当好安全矿长的参谋。九、监督施工单位在安措工程中安全资金的使用。安技措工程完工后,参加竣工验收。十、加强对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治理情况的监督,确保重大隐患按时得到有效整改。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作业场所提出整改或停产整改意见。十一、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查处现场存在的问题,经常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十二、参与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审查、实施。十三、抓好小分队的管理工作,负责三违及三违纠纷的处理,以及“三违”人员的学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