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员的权力安全监察员的权力一、凭资格证,在所管辖范围内,有权随时进入任何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有权检查任何单位的安全情况和任何部门的业务保安情况。二、发现不安全问题,有权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限期解决,逾期无故不处理,安全监察员有权停止作业,并按规定额度行使违章处罚。三、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场所,有权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四、有权参加设计、措施的审查。五、有权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六、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行使违章罚款或提出其它处理意见。七、煤矿企业各级领导拒不接受正确意见,坚持违章指挥、冒险生产,或因工作打击报复,安全监察员有权越级上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