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基建目标管理制度讲解了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目标以实现既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而制定的相关制度。文中阐述了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思路和战略步骤,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的总体要求,推进现代化煤炭生产企业建设。具体提出了年度及月度的安全基建目标,包括零死亡事故、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等,并规定了相应的考核条件,如出勤天数、无严重“三违”行为、无轻重伤事故等。此外,还详细列出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后的奖励措施,以及未达到考核条件时的处罚办法,包括经济处罚和行政追究,对不同等级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不同程度的罚款乃至开除
2、矿籍或免职处理。同时,该制度也提及了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交纳标准及其按阶段考核的方式,以此确保年度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强化安全基础工作,保障年度安全基建奋斗目标的实现。安全基建目标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炭生产企业的各类工作人员,特别是涉及到安全管理、施工管理等岗位的人员。对于管理层而言,这一制度为其提供了明确的管理依据,有助于规范内部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水平;对于一线员工来说,则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要求与行为准则,使他们能够清楚了解自身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与义务。此制度不仅适用于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也适用于特定时期的专项安全管理活动,如年度、季度、月度的安全检查与评估工作,确保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