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放火罪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 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二是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三是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该怎样处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
2、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能根据本条的法定刑处罚。只有当放火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才能根据本法第 115 条的法定刑处罚。 “重大损失”的标准,一般为损失 5 万元以上。案例一2021 年 12 月 21 日,浙江杭州上城区某小区发生火灾,致 1 死 4 伤。22 日晚,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发布警方通报,查明该案系人为放火引发。经查,着火房屋二房东罗某佳因纠纷对房客任某成泼洒汽油,任某成用打火机点燃后起火。案例二2022 年 2 月 15 日,温州市一市民陈某某饮酒后,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一辆电瓶车防风布点燃,接着离开现场。随后火势蔓延引发火灾,造成该超市多间店面及店内商品、路面多辆汽车、 多辆电瓶车及超市楼上多家住户房屋受到不同程度损毁, 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当日凌晨 3 时许,陈某某被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抓获。案例三2020 年 10 月 25 日凌晨,江苏常州武进区一商业街店铺起火火势引燃周边商铺。警方发布通报称火灾致 5 人死亡,2 人受伤。经走访调查初步确定为人为纵火,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