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湿药安全操作规程1、调湿药应在专用工房内进行,每栋定员 1 人,严格控制工房的药物停滞量,每次使用易燃有机溶济作粘合剂的烟火药,每次限量为 3kg。2、调湿药时发现药物异常升温,应迅速采取措施处理。3、调药使用工具为铜、铝、木质等材料制成搅拌,搅拌时应避免与容器摩擦、撞击、严禁使用铁质、陶瓷工具拌药。4、调湿药间地面必须加垫橡胶垫,外溢干地面的药物可回收利用,但禁止用工具与地面药疥干法刮擦。5、严禁在存药洞、中转库、路道上从事高温药操作。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