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金属熔化工安全操作规程1.工作前,应对所属的机械、电器、水冷、液压(或气压)进行认真地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溶炼。2.工作时,应穿戴好工作服,穿好防护鞋,戴好防护镜、防护帽等。不准打 赤膊,以防烫伤。3.炉前及工作场地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各种材料、工具应放到指定的地点。4.炉料应千燥,并有人负责检查。严禁将易爆物品(如:弹头、雷管等)、密封容器及带水(或带雪)的炉料,投入炉内。5.样勺、样模、拨样板等,要保持千燥、清洁。剩余溶液,应倒在千燥的地 方或千燥的料锭模内。6.使用行牟时,要先检查链条、钢丝绳、吊钩、天平等是否牢固,否则禁止 吊运。吊运时,要按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7.开炉前,必须清除炉坑前周围所有障碍物,5m 内不准有易爆物品,炉坑及炉前地面不得有积水。8.加粉散状材料时,应侧身投料,以防喷溅伤人。9.出金属溶液前,使用的工具及饶包必须供烤千燥,浇包必须放正、放稳,禁止将冷湿铁棒、工具等与溶液接触,以防喷溅伤人。10.开炉时根据分工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