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冷藏库氨制冷装置安全技术规程七、冷藏库氨制冷装置安全技术规程氨压缩机的安全操作1.1 氨压缩机正常运转的标志为:1.1.1 氨压缩机的吸气温度一般高于蒸发温度 5, 氟机最高不超过 15,排气温度一般不低于 70,不高于 150。1.1.2 油泵的排出压力应稳定,应比吸气压力高 0.150.3MPa,油温一般保持在 4560,最高不超过 70,最低不低于 5。具体数值应参照压缩机制造厂的使用说明书。1.1.3 润滑油应不起泡沫(氟机除外) ,油面应保持在油面视孔的 1/2 处或最高与最低标线之间。1.1.4 压缩机的滴油量应符合制造厂说明书的规定。1.1.5 压缩机的卸载机构要操作灵活,工作可
2、靠。1.1.6压缩机的轴封温度一般不超过70, 轴承温度一般不超过3560,压缩机各运转摩擦部件温度不应超过室温 30, 压缩机机体不应有局部发热或结霜现象,表面温差不大于 1520。1.1.7 冷却水的温度应稳定,出水温度不超过 3035,进出水温差一般为 35。1.2 制冷设备正常运转的标志1.2.1 水冷冷凝器的工作压力不超过 1.5MPa。1.2.2 壳管式冷凝器冷却水的水压应不低于 0.12MPa,且必须保持一定的进水温度与水量,对风冷冷凝器和蒸发式冷凝器也应保证一定的进风温度和风量。1.2.3贮液器液面指示应不低于桶高的30%, 且最高液面不超过桶高的70%。1.2.4 盘管式蒸发
3、器表面应均匀结霜或结露。1.2.5 设备上的安全阀应启闭灵活,压力表指针应相对稳定,温度计指示正确,其它保护装置应调到规定值,且动作正常。2当库房内热负荷突然增加或系统融霜操作频繁时,要防止氨压缩机发生湿冲程。3当机器间温度达到冰点温度时,氨压缩机停止运转后,应将气缸水套和曲轴箱油冷却器内的剩水放出,以防冻裂。4当湿冲程严重而造成停车时,应加大汽缸水套和油冷却器的水量,防止汽缸水套或油冷却器冻裂。为尽快恢复其运转,可在氨压缩机的排空阀上连接橡胶管,延至室外水池内,将机器内积存的氨液通过排空阀放出。必要时可用人工驳动联轴器,加速进程。5将组双级压缩机调换为单级运行,或将运行中的单级压缩机调换为配
4、组双级运行时,须先停车、调整阀门,然后才能按操作程序重新开车。严禁在运行中调整阀门。6禁止向氨压缩机吸气管道内喷射氨液。7热氨融霜时,进入蒸发器前的压力不得超过 8 公斤力厘米,禁止用关小或关闭冷凝器进气阀的方法加快融霜速度,融霜完毕后,应缓慢开启蒸发器的回气阀。8冷风机单独用水冲霜时,严禁将该冷风机在分配站上的回气阀、排液阀全部关闭后闭路淋浇。9卧式冷凝器、组合式冷凝器、再冷却器、水泵以及其他用水冷却的设备,在气温达到冰点温度时,应将停用设备的剩水放出,以防冻裂。10严禁从制冷装置的设备上直接放油。11贮氨器内液面不得低于其径向高度的 30,不得高于 80。排液器最高液面不得超过 80。12
5、从制冷系统排放空气和不凝性气体时,须经专门设置的空气分离器放入水中。四重管式空气分离器的供液量以其减压管上结霜呈 1 米左右为操作适宜。13制冷系统中有可能满液的液体管道和容器,严禁同时将两端阀门关闭,以免阀门或管道炸裂。14制冷装置所用的各种压力容器、设备和辅助设备不应采用非专业厂产品或自行制造。 特殊情况下必须采用或自制时, 须经劳动部门审核批准,经严格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15制冷系统的压力容器是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程、规定进行定期外部检查和全面检验。除每次大修后应进行气密性试验外,使用达十五年时,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严格检查缺陷和气压试验。对不符安全使用的压力容器
6、,应予更新。16制冷装置中不经常使用的充氨阀、排污阀和备用阀,平时均应关闭并将手轮拆下。常用阀门启闭时要防止阀体卡住阀芯。17严禁在有氨、未抽空、未与大气接通的情况下,焊接管道或设备,拆卸机器或设备的附件、阀门。18检修制冷设备时,须在其电源开关上挂工作牌,检修完毕后,由检修人员亲自取下。19制冷系统安装或大修后,应进行气密性试验。系统气密性试验的压力值, 处于冷凝压力下的部分应为 18 公斤力厘米,处于蒸发压力和中间压力下的部分应为 12 公斤力厘米。20新建或大修后的制冷系统,必须经过试压、检漏、排污、抽真空、氨试漏后方可充氨。21充氨站应设在机器间外面,充氨时严禁用任何方法加热氨瓶。22充氨操作应在值班长的指导下进行,并严格遵守充氨操作规程。23制冷系统中的充氨量和充氨前的氨瓶称重数据均须专门记录。24氨瓶或氨槽车与充氨站的联接,必须采用无缝钢管或耐压 30 公斤力厘米以上的橡胶管,与其相接的管头须有防滑沟槽。安全规定1为防止损坏库内的蒸发器,货物堆垛要求:距低温库房顶棚 02 米,距高温库房顶棚 03 米,距顶排管下侧 03 米,距顶排管横侧 02 米,距无排管的墙 02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