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罐运行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了储罐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安全操作规范。该规程第一条指出,储罐的液位不得超过其总容量的85%,以确保储存的安全性。第二条强调每日巡回检查制度的重要性,需要对储罐的液位、压力和温度进行详细记录,并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第三条规定,在储罐未进行进出液操作时,气液相阀应保持关闭状态,排污阀在排污后也需立即关闭。第四条提到卸车或导液前,要检查胶管和快速接头是否可靠,以及阀门开关是否正确。第五条明确雷雨天气禁止进行导液灌装作业,以防发生危险。第六条要求如果储罐液位计不清晰或失灵,则不允许将储罐投入运行。第七条指出,为了保证储罐的安全运行,安全阀和压力表必须保持灵敏可靠,并按时校验。第八条强调,要确保罐下部阀门严密,避免窜液超标的情况发生。第九条说明经常检查静电导线并保持良好状态是必要的。储罐运行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石油化工、化工原料储存、油品存储等行业领域中涉及到储罐使用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储罐操作工、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本规程旨在保障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储罐能够在规定的安全范围内正常运行,预防因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而引发的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