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火线、黑火药、亮珠装卸操作规程装卸引火线、黑火药、亮珠涉及到公司安全生产和社会的公共安全,是我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特制定本操作规程。1. 从事装卸引火药、黑火药、亮珠的作业人员应了解所装卸物品的性能和相关安全规定,不准穿铁钉硬底、高跟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行作业,老弱病残、不听从指挥者不得进行装卸作业。2. 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人员对装卸物品种类、数量、场地条件、气候情况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交代。3. 装卸作业应在白天作业,如因特殊情况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天气条件恶劣时,如遇雷雨、强风、冰雹时应立即停止作业。4. 装卸前想好安全出口,机动车辆熄灭平稳停靠在仓库门前 2.5 米以外,严禁车辆在离仓库门 2.5 米以内装卸。5. 装卸作业人员一人一次只准搬运一件,作业时应轻拿轻放、稳步行走、防止碰撞或掉件,严禁作业人员拖、拉、翻滚、抛送、摔、撞击、敲打、脚踏、坐卧、挤压和震动装卸物品,严禁装卸物品防雨、防晒。6. 装卸作业人员 3 人,禁止与装卸无关人员靠近装卸作业场地。7. 在装卸时发现包装破裂,应单独放在一边,以便及时更换包装。8. 仓库内的堆箱高度不得超过 5 箱, 装卸完后库管员和押运员清点发出和收到的物品数量,做好交接手续。9. 装卸完后,车辆不准停放在库区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