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工企业设备科及负责人安全职责1 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2 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线、采暖通风装置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气设备进入生产装置。3 负责组织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电气联锁装置的检测、检验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坚决停用。4 在制订设备改造方案,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对安全措施完成情况负责检查监督。5 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查出的有
2、关问题,要及时通知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按期完成事故隐患整改项目。6 负责对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登记取证,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7 对外来施工检修人员,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监管工作。8 在签订基建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负责工业建筑安全,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相关法规标准,审查建筑施工安全。与外来基建施工队签订土建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9 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10 负责公司动土、临时用电、设备检修作业、吊装作业票证的管理。11 组织编制、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职业安全卫生。12 负责搞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制订和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