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静电管理制度(一) 、油库一切储油设施、设备管线等防静电接地装置必须符合电业部门和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规定。(二) 、油库计量作业,油罐车、船舶装卸油等防静电必须按石油库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款实施。(三) 、静电接地的要求、范围、电阻值、码头接地系统,其它防静电等必须按易燃可燃液体静电安全规定执行。(四) 、加强对接地装置连接系统的维护工作,接地连接的各导体之间,接触应牢固可靠,无锈污,及时更换,腐蚀了的势片,以确保电气通路的完好性。(五) 、如接地连接系统有断裂点,在从事恢复性工作前,应确保断裂点周围的环境内没有易燃、易爆物质。(六) 、如对设备、管道等进行局部检查会造成有关物体静电连接回路断路时,应事先做好临时性接地,检修后应及时复原,并重新测定。使接起电阻值全部达到规定值之内。(七) 、在能产生静电的场合,移动设备的接地线装拆工作必须做到:1、在操作或移动之前进行;2、已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进行;3、应离开易燃易爆危险部位或在连接点的上风向进行。(八) 、每年定期分别对各固定设备的接地电阻进行测量,并建立测量数据档案,被测接地电阻值不符规定,应立即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