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副经理的安全职责1 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2 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3 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4 负责遵章守纪劳动纪律教育,强化门卫制度,严禁烟、火、危险品带入厂内,监督检查执行情况。5 负责审批职工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计划。6 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职员业绩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职员分清责任,严肃处理。7 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人事副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