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检查工交接班制度1、瓦斯检查员应在隧道口值班室交接班,不得提前离开检查地点到交接班地点等候交接班,避免分工区域无人检查、监视通风、瓦斯状况。2、交班人员应检查接班人员是否班前酗酒、劳保用品、瓦检设备是否齐备,否则不予交班,同时向项目部有关领导进行汇报。3、交接班内容:1)分工区域内通风、瓦斯、防突、防火、局部通风及生产情况有无异常,以及需要下一班处理和采取的措施。2)分工区域内发生的“一通三防”隐患,当班处理的情况及需要下一班继续处理的内容。3)分工区域内各通风安全设施、装备的运转情况,是否需要维修、增加或拆除。4)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落实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4、接班人员必须做到“上一班不交清,下一班不接班”。交班后交接班人员必须共同在交接班手册上签字,记录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