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附件使用管理及定期检验制度(一) 坚决贯彻执行压力容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二) 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 内容包括: 汽车储罐、 压力容器登记卡;设计单位提供的图样;设计,安装说明书;检验检测记录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维修方案,维修情况记录;安全附件的效验,修理更换记录,有关事故的记录和处理报告。(三) 新购压力容器向市,区技术监督部门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和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四) 严格执行各种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规程,对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 必须严格检查,对运行中出现的异常现象及紧急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五) 压力容器及管道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六) 压力容器检验,修理人员在进入压力容器内部进行工作前,必须按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要求,作好准备和清理工作,否则,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七) 认真安排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积极配合技术监督部门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八) 经常检查安全阀,压力表,夜位计等,检查结果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九) 安全附件严格按使用其定期送计量部门效验,并记入档案.(十) 安全阀每一年检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检验一次,罐车一年检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