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管理办法第一条 总则为了及时报告和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积极采取措施,防止重复事故的发生,规范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管理,促进我公司安全工作,保障安全生产,保护人身安全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的定义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是指在本公司生产、工作区域范围内,非本矿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第三条 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范围1、在公司生产、工作区域中发生的与生产、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均作统计上报;2、所有与公司承包的工程,在施工承包工程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必须由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向公司上报,并向地方安全管理部门上报;3、外包施工队员工不在
2、本公司生产、生活区域发生的伤亡事故不作统计上报;4、公司与矿外任何单位、集体、个人承包工程,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由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向地方安全管理部门上报。第四条 外包施工队员工伤亡事故报告1、轻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并由发生事故单位(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在一个星期内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 ,报送安全环保部门;2、炮烟中毒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发生后,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安全部门;3、重伤、死亡事故发生后,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必须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年龄、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和原因,以最快的形式报告安全部门,安全部门接到报
3、告后再通知相关人员。第五条 事故现场的保护事故发生后,现场相关人员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部份物品时,应做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第六条 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1、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发生后,都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2、轻伤事故、重伤事故的隐患由外包施工队组织,安全部门参与进行调查分析,由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报一份给矿安全部门备案;3、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由香格里拉县安委会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分析,最终形成事故调查分析报告,由外包施工队负责人报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结案。4、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结案时间的规定要求:(1)轻伤事故应在一个星期内调查分析、处理、结案;(2)重伤事故在三十天内调查分析、处理和结案;(3)死亡事故在九十天内调查分析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