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确保安全文明从事研发工作。二、实验室是本公司的研发重地。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所有实验室人员有责任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外单位要求参观实验室需经市场发展部或办公室同意,在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参观。三、实验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任何时候应保持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带等供消防使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四、实验室要保持整洁、安静,物品摆设要整齐、规范、科学,做好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电、气;查仪器设备) 。五、 凡新来公司工作的人员 (包
2、括研究生、 客座人员及所有流动人员) ,必须由课题组长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上岗培训,使其掌握实验室安全基本知识,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及安全防范措施,熟悉各项操作技能,方能让其独立开展工作。六、 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进行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要有防范措施;进行可能发生爆炸的实验必须在特殊设计的防爆实验设备内进行,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有毒气或腐蚀性气体产生的实验,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应用气体吸收装置进行吸收,实验残渣、废液不能乱丢、乱倒。七、领用剧毒化学品( 指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等部门确定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中规定的范围)必须
3、经过课题组长研究室 /中心负责人治安与技安岗位责任人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才能领取。并实行“五双”制度(双帐、双锁、双人领用、双人使用、双人保管) 。八、稀有金属,必须经课题组长、研究室 /中心负责人同意,方可领用,并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九、药品放置要安全有序,严格控制存放数量及时间。性质不同的化学危险品不能混合存放,剧毒化学品不能存放在实验室内,易燃易爆物品同一品种只能限制存放瓶,过量应退器材库暂存。十、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特别是实验用的氢气,必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禁明火,并防止一切火星的发生。禁止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存放在实验室内,应固定存放在独立房间里。十一、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严禁
4、乱拉乱接电线和开关,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丝。功率在 3 千瓦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经物业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使用。要经常检查用电情况是否正常,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检修,以防电器事故发生。十二、离开实验室时应注意检查水、电、气、门窗等是否关好,注意检查是否有被遗忘的事项、隐患及异常情况。十三、 实验室发生火情等异常情况, 应及时报警并尽可能抢救和扑救,火警电话: 119;物业部电话*;公司保安值班电话*。十四、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 对待各种事故严格做到“四不放过 ”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十五、本管理规定作为员工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有关安全工作奖惩办法,参照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条例执行。十六、本管理规定自至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物业部负责解释。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之处,按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