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检验科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检验科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2.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3.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置、手套。4.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对病人进行采集前消毒。6.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消毒灭菌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7.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按医疗
2、垃圾处理。8.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9.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消毒处理,防止扩散。10.对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11.保证实验室电、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炉时一定要有人看守。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水、电开关,关好门窗,注意防盗。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12.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中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水灾和爆炸等事件的发生。13.保护好防火设施,保持走廊通道畅通,便于火警时人员安全撤离。14.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感染,防止泄密。15.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如发生医疗暴露等事件,要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法处理,不得延误。16.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