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工企业安全教育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安全教育的内容及教育职责。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及分厂安全教育工作的管理。2 职责教育培训工作由安全环保处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各用人部门具体负责实施。3 安全教育的要求、内容与形式1、教育的要求安全教育根据公司特点实行多样化、经常化、制度化。2、 安全教育的内容(1)、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2)、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教育;(3)、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4)、事故案例的学习与事故预案的演练;(5)、消防、气防知识教育;(6)、工业卫生知识教育。3、 安全教育的形式(1)、三级安全教育;(2)、日常安全教育;(3)、专业
2、安全教育。4 安全教育组织及要求1、 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基层负责人等主管以上人员。管理人员培训教育由安全环保处负责,按不同要求组织参加各项国家规定的学习考核及其后续性教育,并取得相应的各类证书。2、公司高管的安全教育统一由公司组织安全环保处负责,其教育内容为:(1)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2) 工伤保险法律、法规;(3)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4) 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3、各部门负责人、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公司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车间主任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环保处组织教
3、育培训,或参加市级以上安全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班。其安全教育内容为:(1)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卫生标准,工伤保险法律、法规;(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及消防技术、职业卫生、安全文化;(3) 火灾、爆炸基本知识,压力容器及附件的安全管理;(4) 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4 各班组长、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组织实施,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40 学时。其教育内容为:(1) 国家、上级部门及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 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卫生职责;(3) 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5 班组长的安全教育由
4、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其教育内容为:(1) 国家、上级部门及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 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消防和安全文化知识;(3) 本班组和相关岗位的危险及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4) 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5 三级安全教育一 生产岗位员工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厂员工(包括合同工、外单位调入员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等)必须进行公司级、分厂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其时间不少于 56 学时(实习人员不少于 24 学时) ,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和学习。1、公司级安全教
5、育(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主管安全的副总负责,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和教育,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实习生不少于 8 学时) 。其教育内容为:(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2) 公司安全生产的概况,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的介绍;(3)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纪律及安全注意事项;(4)安全、 环保与健康方面的基础知识及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5)典型事故案例及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等。2、分厂级安全教育(二级)分厂级安全教育由分厂负责人负责,分厂安全员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实习生不少于 8 学时) 。其教育内容为:(1) 本分厂的概况、 特点、 生产经营手段和方法, 工艺路线(工作程序)、工艺流程及危险品;(2) 本分厂安全、环保与健康方面的组织、专业知识,工作环境、危险区域、要害重点部位及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