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殊危险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办法1 范围为了规范大港油田公司特殊危险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加强特殊危险作业项目风险控制,有效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规定了特殊危险作业管理职责、分类与分级、风险识别、安全措施制定、作业许可证申请、书面审查、现场核实、现场审批、延期、实施、关闭、网上办公等内容。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和外部承包商。生产应急情况下发生的作业项目不纳入本办法。2 术语和简略语2.1 本办法采用 GB/T 190012008、GB/T 240012004、GB/T 280012011、Q/SY 1002.12007 和 Q/SY1240-2009 标准规定的术语。2.2
2、 特殊危险作业:指涉及人员、设备、环境等危险有害因素复杂、风险程度高,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需要特别采取对策措施予以控制的高危作业项目。作业特点具有复杂性、流动性、交叉性、非常规性以及使用特殊装备或工艺。2.3 二级单位:特指油田公司所属单位和矿区服务事业部所属单位。2.4 三级单位:特指二级单位的所属单位(含副处级、科级、小队级等) 。三级单位中同时具有副处级、科级及小队级等两种及两种以上行政组织的,以最高级别行政组织为三级单位。2.5 项目建设单位:特殊危险作业项目所在的二级单位。2.6 项目作业单位: 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特殊危险作业项目施工作业服务的二级单位及油田公司外部承包商。2.7 项
3、目主管部门:指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作业单位负责安排特殊危险作业项目的机关职能部门。2.8 项目所在基层单位:指特殊危险作业项目现场所归属的小队级基层单位。2.9 项目施工队伍:由项目作业单位派出的、负责具体实施特殊危险作业项目施工的队伍。包括人员和装备等。2.10 相关方: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作业单位以外的,与特殊危险作业项目在人员、设备设施等方面具有相互影响的组织或个人。2.11 作业许可申请人:由项目作业单位指派的负责履行作业许可申请的人员。作业许可申请人应由施工队伍现场作业负责人担任。2.12 作业许可审查人:由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作业单位授权的,对特殊危险作业项目许可进行书面审查的人员。包括
4、被授权人。2.13 作业许可审批人:由项目建设单位授权的,需要现场对特殊危险作业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核实并做出是否同意作业决定的人员。包括被授权人。2.14 现场作业负责人:项目施工队伍第一责任人。2.15 作业现场监护人:由作业现场负责人指定的、负责对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人身受到威胁时发出警告、叫停及采取应急保护措施的人员。2.16 作业现场监督人:由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作业单位双方派出的、负责对项目施工过程 HSE 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的人员。包括:HSE 监督部门的专职监督人员、基层单位兼职安全员及项目施工队伍临时指定的监督人员。2.17 大港油田公司简称油田公司。2.18 “特殊危险作业项目作
5、业许可证”简称“作业许可证”。3 职责3.1 项目建设单位职责3.1.1 负责明确本单位所有特殊危险作业项目的项目主管部门及各级作业许可审查人、审批人(包括被授权人) ;负责组织项目作业单位、相关方及本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风险评价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负责对项目作业单位申报的作业许可证、安全工作方案及相关许可作业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现场核查审批、许可关闭、存档及销案;负责向项目作业单位进行安全交底;负责协调作业项目所需的设备及人力资源;负责监督项目作业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单位有关规定。3.1.2 项目建设单位的二级单位负责一级与二级作业许可的管理。包括作业许可的书面审查、现场
6、审批、关闭、存档与销案等。3.1.3 项目建设单位的三级单位负责三级作业许可的管理。包括作业许可的书面审查、现场审批、关闭、存档与销案等。3.2 项目作业单位职责3.2.1 负责指定施工队伍现场作业负责人参加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的项目工作前安全分析,识别作业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评价风险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3.2.2 负责依据项目建设单位规定、项目风险控制的需求、本单位资源等,编写作业许可必须具备的相关材料;负责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作业许可申请。3.2.3 负责对申报的作业许可材料提前进行内部审查。3.2.4 负责在作业前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准备工作; 负责落实施工作业过程的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内部监护与监督。3.3 相关方负责参加作业现场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负责向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提供本方与作业项目有关的人员和设备设施相关信息,并提出自己的建议;负责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及作业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信息。3.4 作业许可审查人及审批人授权3.4.1 作业许可审查、审批不宜授权。3.4.2 作业许可审查、审批确需授权时,优先在同一行政组织(含处、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