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气厂承包商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1 总则1.1 承包商一体化管理是指为厂长期从事检修、技术服务、运输服务、设备维修等检维修服务的承包商,按照厂内部单位、班组进行统一管理的模式。1.2 承包商一体化管理遵循 “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的原则。1.3 中原油建、中原建工、中原井下等长期维保单位及其它石化系统战略承包商按厂内部基层单位进行管理。1.4 宁波大通、西油联合等石化企外长期专业维保单位按厂基层单位内部班组进行管理。1.5 油田内部单位承包商按双方合同约定进行管理。1.6 工程项目承包商按集团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承包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业务主管科室即使管理主体,又是责任主
2、体。1.7 实施一体化管理,即把承包商作为内部单位和班组,工作同时安排,会议同时召开,员工同时培训,活动同时开展,检查同时进行,考核同时兑现。2 职责2.1 业务主管科室2.1.1 业务主管科室(合同签订科室)是承包商安全管理主体,组织落实一体化管理制度。2.1.2 负责审查承包商资质,严把资质审核关。2.1.3 负责制定承包商管理考核细则,定期组织考核。2.1.4 定期开展管理检查,落实承包商隐患整改。2.1.5 负责组织承包商按期参加厂组织的各项 HSE 活动。2.1.6 负责审查承包商施工方案。2.2 HSE 监督责任科室2.2.1 HSE 办公室是承包商管理的监督主体。2.2.2 负责
3、对承包商进行入厂安全教育。2.2.3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监督业务科室和基层单位对承包商开展 HSE工作。2.2.4 负责监督作业许可证的办理。2.2.5 负责制定 HSE 管理考核办法,对承包商进行 HSE 专项考核。2.3 管理承包商的基层单位2.3.1 基层单位是承包商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建立承包商员工档案,按本单位班组管理,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承包商管理考核。2.3.2 组织承包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负责落实承包商三级教育相关内容。2.3.3 组织承包商开展安全活动。2.3.4 组织承包商开展风险评价活动。2.3.5 负责监督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2.3.6 为承包商配备相关制度标准。2.4 接收承包商服务的基层单位2.4.1 负责承包商现场安全管理。2.4.2 参与考核承包商服务质量。2.4.3 负责本单位直接审批的施工方案和许可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