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操作手(副司钻)安全职责1.在作业过程中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违章操作。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3.进行岗位交接和持表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进行纠正,对无力纠正的事故隐患向班长报告或上报。4.监督制止班组成员的违章操作行为。5.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6.掌握本岗位的应急措施。7.负责修井机各系统的检查与保养,确保刹车系统灵活可靠。8.负责检查配电箱、电线、漏电保护器有无缺陷,并及时上报进行更换。9.发现井口操作人员有违章行为,不得进行起下操作。10.维修作业机时必须先座井口,确保井口处于控制状态才能维修;如果作业机坏无法保证井口处于控制状态, 必须向上级汇报, 请求更换作业机。11.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