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制度一、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学习有关安全知识,并积极参加有关部门举行的专门知识培训。二、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必要的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业务水平。三、 坚持安全防范教育制度, 每月对从业人员组织一次安全防范教育活动,有记录。四、对各种通讯工具的报导警方法、联络方式有明确规定,并使每一位值班人员都熟悉掌握。五、要加强对救援队伍的培训,保证人员能熟悉事故发生后所要采取的方法和步骤,做到应知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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