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工厂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全厂职工及管理人员的全厂所有人员。二、安全生产的内容:1、机械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备品备件是否齐全完好。2、电器线路布置是否安全可靠。3、 物质保管是否符合厂部有关规定 (包括消防器材等所有物质管理范畴) 。4、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5、劳动保护的佩戴。三、责任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须分清职责进行处理。1、因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影响两个小时到四个小时为一段事故,四小时以上为重大事故。2、物质管理事故指不符合厂规定的,发生两次以内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3、生产车间的跑、冒、滴、漏属于设备责任的按设备责任处理,不属于
2、设备责任的处理生产操作者。两次经内的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4、劳动保护佩戴由班长负责日常管理,厂部值班人员总负责。每发生一次事故扣发安全生产奖金的 10%,发生两次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四、安全奖发放原则1、 根据责任区分, 发生一般事故均扣发工人及管理人员当月安全奖的 30%,发生重大事故取消安全奖。2、 发生一般事故扣发班组长安全奖金 40%, 发生重大 事故扣发全月安全奖。并根据发生事故实际情况,对该班组长的胜任能力进行考核,对不合格者给予撤职处理。3、对主管生产安全的主要负责人的处理:全厂发生一次一般事故扣发安全奖金 10%,发生一次重大事故扣发 50%,发生两次重大事故扣发全月安全奖金。4、对所发生一般或重大安全事故的主要领导(包括班组长) ,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导致连续发生事故的在扣除安全奖的基础上,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以及扣除全月奖金。五、安全生产奖金的来源安全生产奖金的来源,为全厂每月的实际奖金发放额的 50%做为安全生产奖金。六、特殊贡献奖对于能够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能及时采取积极措施处理,避免事故发生的班组及个人,由厂安全领导小组评价后报厂部批准,发一次性特殊贡献奖金,特殊贡献奖金的提取不包括在安全生产奖金内。葫芦岛市益惠化工厂二 00 八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