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品车辆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一、危险品驾驶员须知:1 、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符合交通部 道路危险货物 运 输 管 理 规 定 和 汽 车 危 险 货 物 运 输http:/ 规定条件,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规定审检合格,并发给相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2 、凡从事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市)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3 、凡从事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或安全行车里程达五万公里以上。4 、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
2、并一年检查一次身体(在县级以上的医院检查) 。5 、有一定机械常识及故障判断和排除能力,并且具备较强的临危处置能力。6 、须一次交纳风险抵押金 3000 元以上。二、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管理规定,按时参加政府、行业和企业组织的驾驶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学习和考核。三、随车携带运输危险、化学品货物的有关证件,如道路运输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运输危险货物时,经过特殊地段,要按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行驶。四、运输危险、化学品货物时必须索要运输货物的运单、数量及品名,并要保管好运单。五、随车携带的灭火器、GPS 设备,防滑链、三角木、防静电地线必须齐全、有效,并按时检查。六、全车所有各种警告标志(如反光带和防爆、防毒文字图案,驾驶室顶部放置的危险品标志灯),必须洁净明目、干净、平整牢固。七、严格遵照车辆及其设施的“强行保养”制度,发现隐患或故障应及时排除或维修。八、自觉保护 GPS 监控车载终端设备,严格执行 GPS 车载监控管理制度。九、主动和自觉接受公安、交警、运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监控和检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十、熟练掌握事故现场处理程序和规定要求,防止危险、化学品因事故酿成爆炸、泻漏、污染等重大恶性事件。十一、招聘危货车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接受再教育,并做好自检自纠工作,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