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是指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方法鉴别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之一性质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能造成危害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危险废物实行预防为主、集中控制,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治理的防治原则,促进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转移、贮存、利用、处理、处置及其监督管理建立管理制度,一般对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理和处置的管理要求如下: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进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
2、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安全技朮部门负责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拋弃。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8)危险化
3、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9)剧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物资回收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10)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 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 方可使用。11)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企业安全技朮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12)安全技朮部门负责制订在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13)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朮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方法:通常,危险化学品废物有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等三大类处理方法,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置一般采用填埋方法。常用的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方法列于表 1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