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燃气供应站安全管理制度1、供应站员工必须了解液化石油气的基本知识。2、供应站应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等警示牌。3、站内严禁烟火,禁止使用电炉等易产生明火的家用电器。4、供应站必须按照消防要求配齐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会使用,并定期维修。5、站内不得存放汽油等易自燃的有机溶剂。6、 站内不准穿高跟鞋、 拖鞋及带铁钉的鞋及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行工作;7、液化石油气瓶库所有电器设施应接地可靠,照明防爆,通风良好。8、空实瓶要按指定的区域分别存放,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记。9、钢瓶存放的层数不超过两层。10、钢瓶只准立放,不准横放或倒放。11、实瓶不宜存放过久,不得在阳光下曝晒。12、搬运钢瓶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拖、滚、砸钢瓶,严禁金属物品的撞击,防止产生火花。13、对于被检查出的待修瓶、报废瓶要分别按编码排放整齐,不得与合格瓶互混。14、供应站员工必须坚守岗位,因故离岗应安排好替岗人员。15、送气工在送气过程中严禁抽烟和使用明火。16、供应站站长在上班及下班后,应保持通讯畅通,接到报警后,必须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组织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