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药押运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火药押运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取得上岗 操作资格证书,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认真执行民用爆破器材管理条例 ,敬岗敬业,严格执行各种手续,确保火药运送安全。(一) 、岗位职责第 1 条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器材管理制度,严禁炸药、雷管混放。第 2 条装运爆破器材的人员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第 3 条押运途中不得带客、捎物、办私事,不准擅自停车,不准他人靠近车辆,停车时,要加强警戒。第 4 条驾驶员要谨慎行车,以防发生交通事故。第 5 条押送人员要有押运证。(二) 、责任追究第 6 条火药押运员未经专业技术培训,维持证上岗的,负直接责任。第 7 条在交接地点未办理有关手续,认真清点数量和察看质量的,负直接责任。第 8 条炸药、雷管未分开押运的,负重要责任。第 9 条炸药、雷管箱在井口被随意打开的,负主要责任。第 10 条装运爆破器材的人员有吸烟和携带点火物品现象的,负重要责任第 11 条押运途中发生带客、捎物、办私事等现象,负主要责任。第 12 条确需停车时,未加强警戒,负主要责任。第 13 条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按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