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制度为了有效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潞矿王地字【2012】78 号关于下发集团公司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安全原则,防治矿井重特大水害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我矿探放水工作,切实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最大限度保证职工生命和矿井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领导机构组长:贾双春吴晓东副组长:杨建立赵学雷张日林汪健民苏海石兵成员单位:地测科生产中心机电中心安监处通风科开发办调度室劳资科计划科财务科企管科督查办职工学校采、掘、开队组办公室设在地测科,电话 5932619。二、职责工作流程:编制设计(地测科)制定措施(探
2、放水队)各部门审批(生产、安全等)具体施工(探水队)工程验收(接收安全员、验收员)监督管理(地测、生产、安全、调度等)考核(地测科)1、地测科主要负责依据年度生产采掘衔接计划编制探掘年度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健全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相关制度;负责编制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设计;负责井下各类防治水钻探施工现场成果的验收;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情况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负责汇总、整理、分析井下各类防治水钻探原始资料并建立相关台帐;编制钻探、掘进进尺日调度通报台帐;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类防治水钻探成果资料进行集中汇诊分析。2、生产中心负责严格监督掘进、回采工作面的推进进度;负责钻探现场施工环境的协调;配合完成对钻探资料的汇诊分析等相关工作。3、机电中心负责配备各类钻探设备及其相关耗材配件,确保设备及配件的及时性和完好性, 保证随时满足矿井生产需要; 负责对钻探新技术、新设备的调研与引进等。4、安监处负责监管各类防治水钻探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其他相关环节的安全工作落实和执行情况。5、通风科负责安排各类防治水钻探施工现场瓦斯含量的监测;协助井下超前钻探、探放水钻施工过程中因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瓦斯涌出量变化的监测、分析与治理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