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仓储分公司油库设备管理奖惩办法1、目的为规范自营油库设备管理,明确责任,以提高设备完好率和使用周期,依据石油库设备完好标准和石油库检修规程 ,特制定本办法。2、范围适用于仓储分公司所属各自营油库。3、权责3.1 油库设备管理岗位:负责本岗位设备的日常保养、正确操作及状态监控。3.1.1 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按照操作规程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3.1.2 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检查。3.1.3 做好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3.1.4 按标准做好设备现场管理工作,建设标准化岗位,做到文明生产
2、。3.2 分公司设备管理岗位:每月至少一次对油库设备保养、维修、巡检、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设备台账进行检查、指导,依据设备稽查结果对油库予以相应奖惩。4、处罚4.1 设备操作人员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石油库检修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规操作,发现一例罚款 100-500 元。若因为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则根据损失情况由分公司决定其处罚额度及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4.2 设备管理实行 “四定三包一挂”,各油库须对设备责任人及其职责予以明确。未明确或执行不到位,发现一例罚款 100 元。4.3 设备责任人须按照石油库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做好各种设备的日常保养,随时保持设备的清洁、无渗漏及良好的
3、润滑,各联结螺钉紧固、无锈蚀。发现一例设备保养不到位,如:脏污、或润滑不良、或螺丝松脱锈蚀等现象罚款 100-500 元。4.4 设备操作人员须爱护所操作的设备,及时发现、正确处理设备异常状况,预防非正常的意外损坏和人为损坏。若发生非正常的意外损坏一次罚款 100-500 元;若发生人为损坏一次罚款 100-1000 元,若因非正常的意外损坏或人为损坏为公司带来较大损失的,则根据损失情况决定处罚额度及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4.5 油库须保管好所使用的设备,预防丢失。若出现整台/件丢失,则按现价赔偿,同时处以 100-1000 元的罚款。对暂时不使用的设备,各油库同样须做好保养,并注意防潮、防腐、
4、防脏污及防盗。若出现暂时不用之设备乱丢乱放,或未做好保养及防潮、防腐、防脏污和防盗,则对油库处以100-500 元罚款。4.6 油库须做好备品配件的保管及防护,若出现丢失或因防护不当而造成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甚至损坏,则根据损失情况决定处罚额度及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4.7 油库须建立完整的设备台账和设备卡片,设备信息准确、完整,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若出现一例设备信息账实不符或未按要求制作设备卡片,则处以 100 元罚款。4.8 油库须建立、执行设备巡检制度,巡检人员须认真、仔细,设备故障及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及时上报。若发生因巡检不认真、不仔细,易发现的故障及事故隐患未能被及时发现,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而导致故障及事故扩大的,一 次罚款 200-1000 元。若因此为公司带来较大损失的,则根据损失情况决定处罚额度及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5、奖励5.1 分公司安全与设备管理部将每月的检查、 奖惩情况以检查通报形式下发。5.2 分公司每季度对油库设备管理检查情况进行一次汇总评比,从罚款中抽取一定比例对当季度检查中发现问题最少、整改落实最到位的前三名油库予以奖励。5.3 分公司年终对油库设备管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评出设备管理先进油库和先进个人,并从当年所余罚款中予以奖励。6、附则6.1 本办法由分公司安全与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6.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