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罐区卸溶剂安全技术规程1.严禁未具备资质、安全附件(含阻火器)缺失的槽车进入储罐区。2.槽车由企业专人引领进入卸车区域内。车头朝撤退方向,便于撤离。3.停靠卸车位后,车熄火(含空调、收录机电源) ,用三角木楔垫好车轮,防止槽车溜动;4 用水淋湿车体、 轮胎及周围地面; 连接静电接地报警仪、 备足消防器材。5.静置 15 分钟后才取样检验及卸车。6.仓管员应检测确认溶剂罐的空容量,防止发生跑、冒溶剂事故。7.按要求连接卸溶剂软管,做到接头结合紧密,软管自然弯曲。8.卸车时控制流速在 2.5m/s 范围内,防止产生静电积聚。9.卸车过程,司机、仓管员、监护人员必须同时在场,否则不卸车。10.卸车过程,严禁对车辆维修保养。11.严禁在雷电、暴雨、台风天气卸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