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部主管工作职责1、对公司安全生产技术负全面责任。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措施,并督促其贯彻和落实。2、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技术革新活动,总结推广科研和安全技术革新成果。3、组织参加公司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4、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技术分析,提出整改技术方案,并监督执行。5、组织消除生产技术中的不安全隐患,杜绝冒险作业,不断采用和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手段,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确保生产环境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6、有计划的组织员工技术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的生产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和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重点部位的员工和重点技术工种要经过技术培训和考试。杜绝无证上岗和非法操作行为。7、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压力容器,必须采取消除隐患的措施,未整改之前不得继续使用。8、在签定有关技术设备的合同中,必须有保证安全性能指标的条款。9、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利环境的生产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