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1.0 目的为防范化学危险品运输、 贮存、 使用等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采取有效安全管理, 使危害、意外事故发生机率降低, 从而减轻或避免人员生命、财产的损失,保护环境。2.0 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化学危险品的采购、 运输、 贮存与使用等全程管控。3.0 职责3.1 体系认证部组织制定并督导执行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3.2 采购部负责原料类化学危险品的采购, 并向供应商提出有关包装、运输等安全要求及化学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负责制订和修改化学品的MSDS。 。3.3 化学品仓管员: 负责化学品储存区内化学品标识、日常点检、日常管控等。3.4 各使用部门: 负责化
2、学品的使用安全及生产现场化学品的标识及日常点检。3.5 保安部: 负责确认和跟踪化学品储存区内安生措施的有效性及组织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化学品知识的培训。3.6 物控部: 负责根据各化学品的使用量危险性等数据,对各化学品制订合理的库存量。4.化学危险品分类油类:液压油、汽油、柴油、机油等。化学试剂类:稀释剂、酒精、丙酮、助焊剂、无水乙醇;绝缘漆、强碱类、强酸类等。5.作业要求5.1 采购5.1.1 物控部根据化学品的存量日使用量危险性运输要求厂家最小送货量、厂家远近距离到货天数等情况做好化学品的需求计划。并按计划对化学危险品进行采购,化学危险品供应商须获得国家政府机关颁发的经营许可证。5.1.2
3、采购部、物控部在采购化学危险品时,应对化学危险品之包装标识及运送等提出有关要求:a.包装材料与形式以能安全运输、方便贮存与使用,及防止品质变异为原则,一般由供应商依国家规定执行。b.本公司使用、贮存等部门若有特殊要求,应反馈物控部/采购部,由物控部/采购部向供应商提出。c.标识内容与形式由供应商依国家规定为依据,必须清楚标识品名规格、重量、生产日期、制造厂商、危害性及警告性标志。d. 若各供货商未能严格按照本司的要求进行的,物控部将有权拒收该批化学品。5.2 运输5.2.1 以本公司为交货地点者,供应商应负责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泄漏与损失,由物控部与供应商协调,明确运送过程的安全责任。5.2.2
4、本公司负责运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a.碰撞、 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 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化学物品, 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 不得违反装配限制和混合装运。b.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c.化学危险品装运时不得人货混装。5.3 验收5.3.1 化学危险品到货后,物料管理部应即组织对其进行验收, 主要验收内容为:a.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有关资料是否齐全。b.装运过程中有无损坏, 若有损坏应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5.3.2 验收完毕即可卸货, 卸货过程应轻拿轻放, 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5.4 贮存5.4.1化学危险品由物料仓堆放于专用仓库或专门场所, 须有必要的消防等安全设施并由专人管理。5.4.2 物料仓应建立“化学危险品登记表”。5.4.3 化学危险品应分类堆放,不同性质或某些特性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应保持一定间隔,必要时应避免在同一仓库内存放, 并针对其危害性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a.遇热、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等场所堆放。b.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气体或发生变异的化学危险品,应堆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c.本身具有相当毒性或腐蚀性的化学危险品应放置于特定位置,并标示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