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入厂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维持良好的厂内外交通安全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内蒙古汇能煤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区域,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3 工作程序及职责3.1 物资营销部负责审核购买危险化学品(LNG、液氧、液氮、硫磺等)单位的相关资质。负责提前一天将购货单位名称、 经营/运输许可证号等必备资料准确传递给相关车间的综合管理员。3.2 综合管理办公室3.2.1 负责对所有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登记,确保其安装有合格的阻火器,且处于投用状态,并严格按照附表(一)的内容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同时严格要求其按照附表(二)中的指定路线行驶。3.3.2 负责严格控制生产区域内 LNG 运输车不超过 8 辆, 并确保厂区东门外道路的行车畅通和安全,严禁任何车辆在东门外道路上停留。3.3 危险化学品充装车间负责在充装作业前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按照附表(三)中要求的内容逐项检查和确认车辆的安全状况。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充装作业。充装检查表由车间存档备查。4 装卸车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5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