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成品质量责任制度一、厂长1、 制定本厂质量目标和质量方针,确保之间是独立行使其职能。2、 检查、督导各岗位执行质量目标和方针的情况,协调各岗位之间的关系。3、 视各岗位执行质量工作制度的情况进行奖惩。4、 主管生产过程中的质量保证问题。二、安全技术厂长1、 组织质量专题会议和供货商评定会议,接待客户来访。2、 检查质检室执行“标准、规则”的状况。3、 解决车间提出的技术质量问题。三、经营厂长1、 检查供货商的资质,主要原料必须有对方的产品质量报告单,其中锌粉需经质检室检验合格方可进货。2、 出口产品应经商检局批准或厂质检室出据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单方可发货。3、 内销产品与出口产品质量相同。四、质检室1、 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公平、公正,不受各种干扰。2、 严格执行“质量手册”重的各项规定。五、生产车间1、 严格执行各工序操作规程。2、 严格按质检经中控分析给出的数量添加辅料。3、 凡出现不合格品需当日解决,并经质检室确认。4、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六、仓库1、 未经主管厂长同意的原料不准入库。2、 未接到车间与质检室的通知,成品不准入库。3、 未经主管厂长同意的成品不得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