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XX/XXXXX-XXXX1ICS 点击此处添加 ICS 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山东省地方标准DB XX/ XXXXXXXXX纯碱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XXXX-XX-XX 发布XXXX-XX-XX 实施DBXX/XXXXX-XXXX2目次目次.2前言.3引言.41 范围.52 规范性引用文件.53 术语和定义.54 基本要求.84.1 全员落实. 84.2 安全管理一体化.94.3 激励约束. 94.4 完善制度. 95 隐患分级与分类. 105.1 隐患分级. 105.2 隐患分类. 116 工作程序和内容. 126.1 编制排
2、查项目清单.126.2 制定排查计划.206.3 隐患排查. 216.4 隐患治理. 237 文件管理.278 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279 持续改进.28附录-隐患排查附录表格.29DBXX/XXXXX-XXXX3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纯碱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立信 王永志 张思佩 王西琛 马传阳 苏春堂 常守军 张海峰DBXX/XXXXX-XXXX4引言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及山东省地方标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3、要求,充分借鉴和吸收事故预防原理和纯碱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先进管理经验, 结合山东省纯碱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编制而成。本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山东省纯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各类安全措施有效全面的实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促进企业安全发展。DBXX/XXXXX-XXXX5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纯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总则、隐患分级和分类、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的效果、持续改进等。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纯碱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指南的编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
4、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37/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 第16 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 号)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 号)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 298 号)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3 术语和定义DBXX/XXXXX-XXXX6下列术语和定义适
5、用于本文件。3.1 事故隐患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 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等。3.2 隐患排查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计划并采取
6、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隐患排查也称安全检查。3.3 隐患分级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为标准而进行的级别划分。 一般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DBXX/XXXXX-XXXX7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 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应包括以下情形:1.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2.涉及重大危险源的;3.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长期滞留人员在 10 人以上的;4.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5.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6.设区的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认定的。3.4 隐患分类为方便事故隐患管理,本标准将事故隐患划分为两大类: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隐患。基础管理类隐患是企业基础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基础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生产经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