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井下行车细则.docx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22714 上传时间:2022-03-27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1.8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井下行车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井下行车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井下行车细则1、井下所有车辆直行巷道车速不超过 30km/h;巷道交叉口,转弯处、下坡时、会车时、行车区域内视线不清时,应鸣笛,减速慢行,速度不超过5km/h;下坡时,车速不超过 15km/h,严禁熄火或空挡滑行。2、车辆起步前、倒车时、交叉口、转弯处必须鸣笛示警,倒车时必须开启倒车声光报警装置,确认周边无人后方可行车,速度不超过 5km/h。3、同向行驶车辆安全运行间距不得小于 50 米,严禁空档滑行。4、车辆由联巷、躲避硐室、非主干线进入主行车道时,要减速、鸣号、变光,确认主车道无车辆通过时,以小于 5km/h 的速度驶入,在通过自动风门和设置有交通指示信号灯的巷道交叉口时,必须按照指示信号行车,既红灯停、绿灯行。5、车辆故障停车时,前后 30 米以外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处理。6、规定单向行驶的巷道内车辆禁止逆行。7、遵守入井车辆为升井车辆避让的原则;遇参观车辆时,其它车辆一律避让;下坡车辆为上坡车辆避让;禁止在陡坡、弯道处掉头。8、会车时相距 50 米开始变光减速,让行车辆必须停车并关闭大灯,等待对面车辆通过后方可通行。9、在交叉路口、急弯处、陡坡以及距离上述地点 30 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驾驶员离开时,必须熄火,拉紧手刹,挂档。10、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设备或材料的必须编写安全技术措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制度 > 石油化工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