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站门卫反恐防范值班制度1、门卫值班人员应认真执行公安、消防、质监、安监部门和本站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反恐防暴,提高警惕,忠于职守。2、为确保气站的安全,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严格遵守本站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3、非本站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认可,禁止入内,严格执行反恐怖防范工作要求。4、凡进站人员和车辆必须遵守公安、质监部门和本站安全管理规定,服从本站管理人员的检查和安排,不得擅自进入气站。5、进站人员和车辆按规定履行门卫登记手续,进站人员必须在门卫留下火种、手机等电子设备,履行登记手续,并禁穿带有铁钉鞋进站,车辆进站必须戴上阻火器,装配干粉灭火器,若车辆没有自备阻火器、干粉灭火机的,可向门卫值班人员租借。6、凡来站充气的钢瓶,经钢瓶外检查人员检验,确认并同意充装的钢瓶应进行收发登记,办理好进、出站手续,并按指定地点存放,以防差错。7、凡到气站运输钢瓶的车辆,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反恐怖防范的要求进行安全检查、登记。8、气站内的物品、器具和防暴用具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借出、挪用或丢失,确保工作时使用。9、凡违反上述制度,轻则批评教育,重则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