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装站事故上报制度1、充装站必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2、当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根据事故情况及时上报有关单位。3、一般设备操作事故,应及时上报经理、技术负责人;较大事故,由经理向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单位报告;重大火灾事故,可直接与消防部门报告。4、 站内员工应加强对事故的预防和消除演练, 以防患于未然或降低事故危害程度。5、事故上报的内容:(1)事故发生的单位、联系电话;(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设备名称;(3)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4)重大事故应在 12 小时内上报主管部门。6、事故上报电话:消防火警电话:119医院急救电话:120公安报警电话:110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电话: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话: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