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存储、出入库存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所涉及的所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管理3、职责1263.1 综合管理部为危险化学品安全归口管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报废处理;负责协助行政部进行剧毒物品验收、保管、发放等管理。3.2 行政部负责生产场所和库房的消防设施的检查与维护,负责剧毒物品的验收、保管、发放;3.3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使用、报废。4、内容4.1 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4.2 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标志、数量、规格、包装等,并进行登记,做到帐、货、卡相符。4.3 危险化学品仓库要符合相关规定, 要按规定配备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4.4 不同危险化学品不能堆放在一起,要分别堆放。4.5 库房要按规定配足灭火器,灭火器应放在明显、易取的地方。4.6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保管人员须按照单位领导批准的领料单发放,出入库情况要及时登记。4.7 各单位库房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台帐,保管员要每周不少于一次进行检查,检查要有记录。4.8 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出入库按照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