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焦化厂高炉煤气安全巡检制度一、目的:11 月 21 日起,1#、2#、3#焦炉已全部转高炉煤气加热保温,焦炉的地下室、机焦侧烟道走廊、高炉煤气管道阀门周围等均属于煤气危险区域。因高炉煤气为无色、无味、易爆炸有剧毒的气体,比焦炉煤气更易爆炸、中毒。从即日起,要求从焦化厂厂级领导到车间岗位工,思想都要高度警惕,每天都要对三座焦炉密封情况,高炉煤气有无泄漏及泄漏点的处理情况等进行安全巡检,以确保焦化厂全体人员及设备的安全。二、试用范围:本制度试用于焦化厂各部门使用高炉煤气的任何情况。三、巡检人员及频次要求:1、厂长:1 次/天; 2、厂长助理:2 次/天; 3、安全科长、车间主任:4 次/天;4、当
2、班班长、调度:1 次 /1 小时 ; 5、当班组长:1 次/ 30 分钟;6、岗位工按工艺制度定时巡检。四、安全要求:1、各巡检人员进入煤气区域,都要随身携带好 CO 报警仪,且两人以上,保持 5 米间距,一前一后同行。2、巡检人员发现 CO 报警仪报警时,应立即佩戴空气呼吸器查找煤气泄漏点,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当时不能处理的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五、巡检要求:1、所有巡检人员每天都要到所属中控室认真填写高炉煤气安全巡检记录表,表格格式如表表 1 高炉煤气安全巡检记录表日期时间巡检人员(至少 2 人)煤气泄漏情况(或 CO 浓度)泄漏地点当时已采取的措施备 注六、车间要按照表 1 格式制定细化,以上巡检记录由安全科不定期抽查,如发现记录不全,或有泄漏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记录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次考核 50 元,情节严重的加倍考核。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